中共余姚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:
(一)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、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;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市党员教育,指导全市基层党校建设。
(二)负责全市新闻舆论工作的宏观管理,指导、协调余姚日报社、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部门工作,并在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上实施领导。
(三)负责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,对全市文化工作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的领导。
(四)负责规划、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,指导、协调全市农村、城市社区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。
(五)负责全市对外宣传的规划、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和服务工作,负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统筹管理全市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品的制作。
(六)负责规划、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
(七)贯彻中央、省、宁波市和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,研究提出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,指导和推进宣传系统的体制、机制改革;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;管理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。
(八)受市委委托,协同市委组织部负责新闻、文化、体育、文学艺术等部门的领导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;按权限负责做好有关干部的任免事项;组织实施宣传系统领导干部和骨干培训;管理全市新闻、政工专业系列职称的评审工作。
(九)承办市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电话:0574-627025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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